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一、该制度所指外籍教师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聘请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外籍教师。
二、来学校工作的外教分为长期外教,短期外教和顺道访问外教。长期外教是指我校聘请并在我校连续工作一学期以上的外教;短期外教是由学校邀请并在学校连续工作一周以上三个月以内的外教;顺访外教是由其他单位主请,应邀到我校顺访的外教。
三、外籍教师来我校工作程序
(一)应邀来我校工作外教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本国和文教方面有较高造诣,有教授本国语言或教师2年以上工作经历,口齿清楚,语言语调规范。
3、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及我校的有关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尊重中国人民的感情和风俗习惯。
4、没有未了结的法律纠纷案件。
5、身体健康。
(二)外教应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需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和详细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自高中以来的教育经历及相关工作经历、所发表论文或者著作、来校工作期限等情况),护照有效页复印件。
2、申请人最高学历(位)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求职信、同行学者的推荐信。如本人已在中国,需由现工作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出具任职证明和推荐信。
4、健康证明。
外聘外籍教师可向我国驻外使馆领取,《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体格检查记录应是原件,贴本人照片并盖骑缝章,还应有医生签名并盖医院章。体格检查应在公立医院进行,检查项目包括艾滋病、梅毒、肺结核、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等,并附有胸部透视x光片及原始化验单、实验室报告等。
5、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四、接待安排
外籍教师到学校后,由外语学院、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接待。
五、合同的签订和续签
1、外籍教师到校后,我校人力资源部同外教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合同应详细规定权利义务、工作期限和工资待遇及违反合同的罚款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
2、合同期满后外教如希望继续留校工作,应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合同续签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外教在我校工作一般不超过五年。
六、有关证件的办理
外教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后,学校按有关法律和国际合作交流中心规定为外教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邀请确认函、邀请确认名单、外国人居留许可证、外国专家证、24小时入境登记等。外教应妥善保管各种证件和签证,不得损坏和涂改。如有遗失,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费用由外教本人承担。
1、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外国人居留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合法居住的有效证件,外教应按中国卫生部和公安部的规定提供健康证明,连同护照和2寸白底近期照片于到校三日内送交国际合作交流中心,由外语学院协助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办理。
2、入境登记
外教若在聘用期内出境,须提前办理再入境签证。入境签证由外教本人送到公安部门办理。因私出境,费用自理。
七、外教离境
1、外教离境有合同到期和被解除聘约两种形式。
2、合同到期外教离境,离校前应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并向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提交一份在校工作总结。
3、由学校提供国际路费的外教,应于离开学校前两个月将回国时间的路线通知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以便及时预订机、车和船票。
4、外教应与合同到期时离开学校,特殊原因需在我校暂住的,需提前提出申请并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暂住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暂住期间一切费用自己承担。
5、外教合同到期或外教提前提出终止合同,外语学院负责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并由外语学院协助外教办理相关手续。
哈尔滨华德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